智慧校園建設采購項目
所在地區(qū): | 江西-吉安-吉州區(qū) | 發(fā)布日期: | 2023年8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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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(略)原文鏈接地址
智慧校園建設采購項目
項目概況
智慧校園建設采購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 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(wǎng) 獲取招標文件,并于 (略)年(略)月(略)日 (略)點(略)分 (北京時間)前遞交投標文件。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:
項目編號:(略)
項目名稱:(略)
采購方式:(略)
預算金額:(略)
最高限價:(略)
采購需求:
采購條目編號 | 采購條目名稱 | 數(shù)量 | 單位 | 采購預算(人民幣) | 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|
吉購(略)F(略) | 智慧校園建設采購項目 | 1 | 項 | (略).(略)元 | 詳見公告附件 |
吉購(略)F(略) | 智慧校園建設采購項目 | 1 | 項 | (略).(略)元 | 詳見公告附件 |
吉購(略)F(略) | 智慧校園建設采購項目 | 1 | 項 | (略).(略)元 | 詳見公告附件 |
合同履行期限:(略)
本項目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
二、申請人的資格要求
1、滿足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; (1)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; (2)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; 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(yè)技術能力; (4)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; (5)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(nèi),在經(jīng)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; (6) 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; ①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,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。 ②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、規(guī)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、監(jiān)理、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,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。 ③投標人被“信用中國”網(wǎng)站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(稅收違法黑名單)的、被“中國政府采購網(wǎng)”網(wǎng)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(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),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。(采購代理機構查詢) ④根據(jù)《〈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〉釋義》,銀行、保險、石油石化、電力、通信等有關行業(yè)特殊情況的,取得營業(yè)執(zhí)照的分支機構可以以分支機構名義參與投標,招標文件中涉及的“法定代表人”在前述特殊行業(yè)中即對應為“分支機構負責人”。 2、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:(略)
三、獲取招標文件:
時間:(略)
地點:(略)
方式:(略)
售價:(略)
四、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、開標時間和地點:
(略)年(略)月(略)日 (略)點(略)分 (北京時間)(自招標文件開始發(fā)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,不得少于(略)日)
地點:(略)
五、公告期限:
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。
六、其他補充事宜:
1、本項目采用“遠程異地”評標系統(tǒng)評標。 2、招標公告發(fā)布網(wǎng)址:(略)
七、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(lián)系:
1.采購人信息
名稱:(略)
地址:(略)
聯(lián)系方式:(略)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名稱:(略)
地址:(略)
聯(lián)系方式:(略)
3.項目聯(lián)系方式
項目聯(lián)系人:(略)
電話:(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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